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
【享受主體】:個體工商戶
【政策內容】:2023 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200 萬元的部分,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。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(xiàn)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(yōu)惠政策的基礎上,可疊加享受本條優(yōu)惠政策。
【享受條件】:
- 個體工商戶不區(qū)分征收方式,均可享受;
- 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,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,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、多退少補。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,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,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,重新計算減免稅額,多退少補;
- 減免稅額=(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 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-其他政策減免稅額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 萬元部分÷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)×50%;
【享受方式】:
- 個體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,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,通過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,即可享受。
- 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,稅務機關將自動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。
- 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,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應納稅額自動進行稅款劃繳。
以上是2024年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內容,更多相關內容,請訪問http://www.jswjwh.com 廣州計相財稅專注大中小型企業(yè)財稅服務,提供廣州注冊公司流程和費用、代理記賬公司費用和流程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辦理查詢年審等財稅服務,并為大中小微企業(yè)及創(chuàng)業(yè)者提供代辦公司注冊,公司轉讓,代理記賬報稅,特許經營許可證,商標注冊辦理等企業(yè)服務,助力中小企業(yè)發(fā)展!